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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财政地税局概况

  余姚市财政地税局有在编干部291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227人,占78%,党(团)员214人,占73.5%,35周岁以下干部65人,占22.3%。局机关内设22个科室,其中6个科室与其他科室合署办公。具体包括:综合科室3个,即办公室、人教科(监察科);财政科室11个,即预算科、投融资管理科(基建财务科)、综合行事科(政府采购办公室)、农财科、企财科(国资科)、会管科(财政监督科)、资金管理科。税收科室5个,即税政科(外税外经科)、征管科、计会科、规费科。下属3个事业单位,即金瑞资产经营公司、信息中心、会计核算中心,1个临时机构,即托管中心;下辖9个地税分局和稽查局。

  余姚市财政局与余姚市地方税务局合署办公(对外称市财政地税局),挂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是主管余姚市财政、地方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姚市财政局、余姚市地方税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余政办发[2002]28号)精神,余姚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职能配置

(一)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关于财政预算、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指导全市组织实施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财税具体政策。

2、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计划,审编全市年度财政决算报告。推行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3、管理全市财政预算内政府专项资(基)金及预算外资金,参与管理政府各种经营性收入,监管各种社会保障资金,负责彩票发行监管工作。

4、根据市级预算安排,制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安排部门预算,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财政体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市级政府采购。

6、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支出;指导和监督镇财政的收支及市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7、负责全市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有独资及国有持股、参股企业的资产、财务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和指导国有资产营运工作;指导和监管全市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协调处理国有资产产权纠纷。

负责财政性公共资源的统计;委派和管理国有资产营运机构会计、财务总监和国有控股企业董事、监事。

8、负责全市财政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概算及决算的审核。资金运行管理参与建设项目的论证,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监管,同时要积极筹措建设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9、负责全市农业税收征收管理、改革和指导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农业综合开发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评估、上报争取项目工作,监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及有偿资金的回收工作。

10、参与研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有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社会保障资金的征集管理和财务管理,并加强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11、管理和指导全市的会计、资产评估等工作;依法对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珠算协会等行业组织进行监督、指导。

12、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强化财政监督,建立预算收入保障机制、预算支出有效监控机制和财政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13、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14、负责指导乡镇财政管理,监督各乡镇的财政收支活动,帮助乡镇加强财源建设。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制订和执行地方税收的有关制度和实施细则;监督检查地方税收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负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一般性解释工作。

2、负责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根据省、市地方税务局下达的税收任务和我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预算安排的要求,编制年度地方税收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各项费、基金、附加的征收管理,制定有关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4、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地方税收征管的具体规定、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实施;组织办理地方税收减免等具体事项。

5、负责地方税收的稽查,制定全市地方税收稽查的实施意见和办法,组织协调全市地税大要案的查处。

6、市地方税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7、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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